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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儒学引诗叙事的思想价值

来源:光明日报2023-05-24 15:42:45

在先秦儒学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中,存在着大量的引诗叙事。按照先秦儒学的演变顺序,它们存在着一种递进上升的趋势,其中《论语》引诗5条,简帛文献《五行》引诗6条、《缁衣》引诗23条,至《孟子》引诗37条,《荀子》引诗多达83条。从形式上看,这些引诗叙事并非独立存在的经典文献形态,而是融入先秦儒学的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之中;从义理上看,它们不是以纯粹概念的方式呈现义理,而是通过引用诗文展开和推论儒学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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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的哲学史与经学史研究来看,这些引诗叙事或因其义理方式不够“纯粹”,或因其文献形态不够“经典”,往往被一带而过,甚至被忽视乃至遗忘其思想价值。然而这些引诗叙事,并不是先秦儒学诸子随意而为的,不是可有可无的。引诗叙事发生于简帛书写材料非常贵重且占据主体的先秦时期,先秦儒学诸子在其思想世界中,如此频繁地、大量地引用诗文,若说他们随意而为,是不能令人信服的。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引诗叙事的大量出现,如何影响着先秦儒学的思想世界?与经典“儒学化”和儒学“经典化”进程有何关系?在先秦儒学的学派意识、思维进程、生成方式中有何作用?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合理判定“诗”在先秦儒学中的地位与作用,有助于推进对先秦儒学经典叙事与话语体系的研究。

引诗叙事与先秦儒学的学派意识

先秦诸子创立时期,儒学只是其中之一,如何确立和支撑儒学的学派地位,成为先秦儒学尤其是孔子之后儒学诸子着重考虑的问题。从周人的“王官之学”中寻求儒学学派的经典支撑,成为先秦儒学诸子的首选。

在周人的“王官之学”中,“诗”与“书”“礼”“乐”同样,都获得了“文明的经典”地位,成为周人政治活动与话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春秋时代中晚期“礼坏乐崩”的加剧,“诗”的地位不仅没有下降,反而呈现逐步上升的趋势,从《左传》襄公、昭公年间引诗赋诗活动最为频繁可见一斑。与“礼”“乐”器物形态相比,“诗”是一种文本形态,其特点是简短方便、合辙押韵、意蕴无穷,便于教授和记忆,更易于大众化的传播与接受。“诗”与“书”虽然都是文本形态,但相比而言,“书”的语言更为抽象晦涩,“诰”“训”“誓”等话语方式更倾向于刚性和控制的力量形态,而“诗”则以真情实感、温文尔雅、委婉含蓄的话语方式呈现,更注重“审美的”“柔性的”力量形态。

在先秦儒学中出现大量引诗叙事,还有其学理上的依据。首先,先秦儒学确立自身的学派地位,需要“诗”这种经典力量的支撑。尽管其他先秦诸子及学派也存在引诗现象,但儒家引诗文献数量最多且呈现递进上升趋势,这与先秦时期诸子蜂起、百家争鸣的发展态势是同步的,这说明“诗”已经成为先秦儒学维护学派地位、取得思想话语权的一种重要路径。至战国晚期的荀子时代,引诗叙事不仅是荀子批评其他非儒家学派的经典依据,还成为批评儒学内部各种学派、维系儒学正统的经典力量。其次,先秦儒学在思想创造过程中,也需要“诗”这种经典力量的支撑。引诗叙事与先秦儒学其他叙事方式不同,是通过引用诗文的某篇某章某几句,激发诗文中的问题意识,阐发诗文的意义世界,诗文也由此融入先秦儒学的思想世界;诗文不再是周人的政治话语,引诗也不再是周人的政治活动,而是转换为先秦儒学的思想话语和思想活动,“诗”由周人“文明的经典”转换为先秦儒学“思想的经典”,此即“诗”这种经典“儒学化”的进路。最后,引诗叙事也推动了先秦儒学“经典化”的进程。在先秦儒学诗学传统中,“诗”不仅获得了“仁”的本质规定,而且引诗叙事触发了几乎先秦儒学所有的重要观念,《论语》中“诗”与“礼”、“诗”与“乐”、“诗”与“道”、“诗”与“孝”等,孔门后学简帛文献中“诗”与“慎独”、“诗”与“君道”等,《孟子》中“诗”与“仁”、“诗”与“孝”、“诗”与“仁政”、“诗”与“仁义”、“诗”与“民本”等,《荀子》中“诗”与“道”、“诗”与“儒”、“诗”与“君子”等。引诗叙事成为先秦儒学这一思想学派的经典规定性,成为支撑先秦儒学存续和传承的经典力量,“诗”确立了先秦儒学与众不同的哲学品位。

引诗叙事与先秦儒学的思维进程

纵观先秦儒学的引诗叙事,从引诗方式上大致可以分为四种,第一种是以“诗云(曰)”开头的方式,这种引诗方式在《论语》《郭店楚墓竹简·缁衣》《孟子》中较为普遍。第二种是以“诗曰(云)”开头,以“此之谓也”结尾的方式,这种方式在《荀子》中比较流行。第三种是引诗直接融入的方式,《郭店楚墓竹简·五行》中有2条采取这种引诗方式,“‘淑人君子,其仪一也。’能为一,然后能为君子,慎其独也”“‘瞻望弗及,泣涕如雨。’能差池其羽,然后能至哀,君子慎其独也”。第四种是以“此之谓也”结尾的方式,《郭店楚墓竹简·五行》中有3条采取这种引诗方式。第三种可以说是一种隐性的“诗云(曰)”引诗方式,第四种则是一种变相的“诗曰(云)”开头,“此之谓也”结尾的引诗方式。所以,先秦儒学的两种主要引诗方式,可分别以《孟子》与《荀子》为代表。

引诗叙事中不同的引诗方式,也体现出不同时期儒家学者不同的思维进程和不同的思想风格。《孟子》引诗37条,其中绝大部分采取一种释义方式,这种引诗方式使孟子引诗叙事的思维进程有两种独特的话语标识。一种话语标识是引用诗文之后,出现了“故”“谓”或与此相近的“连接词”,包括“是以”“所以”“之谓”“孔子曰”“盖曰”等,这种连接词在引诗叙事思维进程中的作用是双重的,从诗文向释义来说,连接词使诗文不再囿于诗文原义,而是开显了更多可能的意义向度;从释义对诗文来说,连接词拓展了诗文的意义空间,或者是向上“提升”,或者是向内“纵深”。另一种话语标识是从引用诗文延伸出来的“核心词”,即引用诗文或前或后的文本中,出现了与诗文完全相同的字词,这种核心词在引诗叙事思维进程中的作用也是双重的,从引用诗文来说,核心词使诗文不再是外在于引诗叙事,而是作为其思维进程的逻辑起点,融入了引诗叙事的思想世界;核心词使先秦儒学的思想世界,不仅是一种义理结构,也拥有诗文的经典力量,不仅是一种理性运思的思维进程,也是一种富有情感的生命活动。

与《孟子》相比,《荀子》引诗多达83条,引用诗文几乎都置于引诗叙事的最后,采取的都是“诗曰”+“此之谓也”的引诗方式,这种引诗方式使荀子引诗叙事的思维进程呈现出与孟子完全不同的特点。其中最为突出的特点有两个,第一,从引诗叙事的形式结构来说,引用诗文与其他部分的关系,不是那种向上“提升”或向内“纵深”的逻辑关系,而是一种相对独立的关系,也是一种平等并列的关系。以“此之谓也”结尾,引用诗文的作用更为突出和彰显,这与荀子第一次明确解“诗”为“经”、释“诗”为“道”是一致的,与荀子在先秦儒学诗学传统与汉代儒学诗学传统之间居于承前启后的地位也是一致的。第二,从引诗叙事的义理结构来说,引用诗文虽然处于引诗叙事的最后,但它并非脱离了引诗叙事的其他部分。进一步说,引诗叙事中各个部分之间的义理,是相互发明、相互参证的平等关系,每个部分都是对引诗叙事中儒学观念的证成,“此之谓也”只不过是儒学观念的另一种表达方式而已。这种引诗方式与荀子儒学的规范性、秩序性的思想特点“若合符节”。

引诗叙事与先秦儒学的生成方式

孔子云:“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先秦儒学对周文推崇备至,不仅在于他们是对周文的创造性转化,也在于周人的“诗”“书”“礼”“乐”等孕育培养了先秦儒学的问题意识。无疑,春秋中晚期,“诗”在周人政治活动中的地位与作用日渐提升,与“礼坏乐崩”日益加剧恰恰形成一种对应关系,这为先秦儒学从“诗”中汲取思想营养提供了一种形式上的准备。“诗”中承载的古典生活经验、圣贤行谊与事迹,为先秦儒学提供了思想源泉;“诗”中呈现的“仁”“义”“道”“德”“礼”“乐”“心”“君子”等观念,则为先秦儒学“哲学的突破”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先秦儒学所谓“哲学的突破”,是对这些“本源问题”的理论提升,是对古典生活、圣贤典范的重新阐释,是对这些观念形态的思想创造。这也是先秦儒学大量论诗引诗,形成了连绵不断的先秦儒学诗学传统的原因所在。

“诗”不仅孕育了先秦儒学的问题意识,引诗也构造了先秦儒学的思想情景。这种思想情景的设计起码有两个基本要求,即对两个主要问题的处理,第一,引用诗文与其他部分的关系;第二,引用诗文与儒学观念的关系。从引诗叙事的内在结构来看,大致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引用诗文,引用诗文几乎没有引用全篇的,绝大部分是引用某篇某章的某几句,从文本义理的逻辑关系看,引用诗文的作用与引诗方式直接相关。以“诗云(曰)”开始的引诗方式,诗文一般作为引发义理的逻辑起点;以“此之谓也”结尾的引诗方式,诗文一般归结义理的最终结论;以直接融入的引诗方式,诗文往往起到承前启后的作用,这部分可简称为“诗”。第二部分是古典生活与圣贤行谊,这部分大都是以“经验性”的面目出现,既可以是以三代圣贤的行谊、事迹出场的“历史经验”,也可以是“生活经验”。从文本义理的逻辑关系来看,这部分与引用诗文共同构成儒学观念的逻辑前提,其中的义理或者与引用诗文相互融摄,或者与引用诗文相互证成,这部分可简称为“事”。第三部分是儒学观念,这种儒学观念并非纯粹的概念或范畴形式,而是一种记述性或故事性的观念形态。从文本义理的逻辑关系来看,这部分是引诗叙事的核心或结论,这部分可简称为“理”。如果说引用诗文是先秦儒学的经典力量,那么这种“历史经验”或“生活经验”,则是先秦儒学原始生命的动力源泉,脱离这种经典力量或生命源泉,先秦儒学的道德观念就会堕落为抽象的概念推演和干瘪的道德说教。归而言之,“诗”“事”“理”三个部分是不可分离、融为一体的。可见,这种引诗叙事是先秦儒学诸子精心设计的结果,并非随意而为。

在先秦儒学思想的生成过程中,“诗”亦非可有可无的,而是发挥了经典力量的重要作用,这种作用可以从两个不同方面展开。一方面是从引诗诗文意义的开显方式来说,可分为诗文“转义式”与“释义式”。所谓“转义式”,是指诗文意义在先秦儒学思想情景(语境)中发生了转化,引用诗文的意义与诗文原义关联不大,甚至完全无关,从诗义变化程度来说,这种“转义式”可以说是“本质性”“剧烈的”;所谓“释义式”,是指引用诗文的意义从诗文中引出,或者是对诗文某个字词的进一步阐释,或者是某句诗文的重新阐释,从诗义变化程度来说,这种“释义式”可以说是“解释性”“渐进的”。另一方面是从先秦儒学思想世界的生成方式来说,可分为“断章取义”与“情境生义”。所谓“断章取义”,如何“断章”是前提,即如何选择引用诗文的篇章。从先秦儒学引诗叙事中,经常可以看到,诗文的同一篇同一章,或同一篇不同章,在不同处被引用,诗义随之发生了变化。如《荀子》引诗叙事中,《大雅·抑》被引6次,分布在《不苟》《非十二子》《富国》《君道》《臣道》《致士》中;《曹风·鸤鸠》被引4次,分布在《劝学》《富国》《议兵》《君子》中。这说明先秦儒学诸子对于如何引诗,并非随机选择,而是一种理性运思的结果。所谓“情境生义”,是指通过思想情景的构造和设计,引用诗文的意义随之发生变化。这种“情景”既包括引诗者的价值取向与思想立场,也包括引诗者的身份、修养,还包括引诗发生的场合、背景等。在这种“情景”中,引诗者不再囿于诗文原义,而是依据思想情景或文本语境,重新阐发诗文的意义,由此引发或推论先秦儒学的思想世界。

综上所述,“诗”作为一种经典力量,在先秦儒学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就引诗叙事来说,它推动了“诗”这种经典的“儒学化”与先秦儒学“经典化”的进程。引诗叙事是先秦儒学的一种经典叙事与话语方式,对于先秦儒学的思想世界有着非常重要的思想价值。研究先秦儒学的引诗叙事,是还原先秦儒学的原始生命、昭示先秦儒学的诗性智慧、彰显先秦儒学的中国哲学特质的重要路径。

(作者:许春华,系河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畿辅哲学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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